首页 / 专题专栏 / 2020专题 / 财政公开
财政公开
中国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
供稿: 财务室 发布时间:2021-03-12 浏览量:5038 次
字体 :【

中国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收入总体情况表

  八、支出总体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

  十一、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中国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七、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八、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本党市委会机关在中国致公党武汉市委会全体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会议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致公党中央、致公党省委会、致公党市委会、基层组织和全体致公党员的纽带和桥梁,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决议。

  2.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为全面推进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服务。

  3.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

  4.做好海外联谊工作,为发展海峡两岸关系,加强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交往与合作,为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服务。

  5.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全体致公党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等相关工作,提高致公党员的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由机关本单位组成,为行政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国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总编制人数11人,均为行政编制。在职实有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退休12人。

 

 

第二部分  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表6.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项目支出情况表

 

 

 

表1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

 

 

表11.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表12.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

情 况 说 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5.9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15.91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488.25万元,项目支出127.6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15.91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615.9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2.87万元,增长15.54%,主要是调资及2021年换届经费。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88.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127.6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7.66万元。主要用于:参政议政、组织建设、社会服务、换届等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8.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94.8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354.8万元,主要于用: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医疗助员补助缴费、其他保障他社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93.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44万元,比2020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压缩经费要求压减“三公”开支。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5.4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7万元);(3)公务接待费1.3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致公党武汉市委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21年收支总预算615.9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2.87万元,增长15.54%,主要是调资及2021年换届经费。

  八、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615.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5.91万元,占100%。

  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61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25万元,占79.27%,项目支出127.66万元,占20.7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93.4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5万元。包括:货物类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复印纸。服务类3万元,主要用于换届专辑及资料印刷。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18.8万元,主要包括第三方审计4万元,档案管理3万元,车辆保险、维修、燃油费4万元,印刷服务1万元,软硬件及信息平台运营等费用。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占有使用国有资产49.55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为: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0年新增国有资产8.83万元,主要为更新办公设备一批。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设置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个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和自评结果,优先保障优秀项目1个,127.6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 。反映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8.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分享到:
友情链接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439号| 鄂ICP备15003674号| 报警中心: 010-57174890| 办公室电话及传真:85581798

版权所有:中国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版权所有|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民主党派大楼| 技术支持:JL-TECH京伦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