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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供稿: 财务室 发布时间:2020-02-11 浏览量:770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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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本党市委机关在中国致公党武汉市委全体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会议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致公党中央、致公党省委、致公党市委、基层组织和全体致公党员的纽带和桥梁,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决议。

  2.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为全面推进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服务。

  3.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

  4.做好海外联谊工作,为发展海峡两岸关系,加强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交往与合作,为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服务。

  5.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全体致公党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等相关工作,提高致公党员的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总编制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

  在职实有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退休12人。

 

第二部分  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部门收支总表

表7.部门收入总表

表8.部门支出总表

表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0-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0-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0-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3.0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33.04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425.96万元,项目支出107.0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7.04万元,增长14.38%,主要是新增退休正局级领导一名,新增正处级人员一名及人员晋级晋档、公用等正常浮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33.04万元。其中:本年预算533.0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7.04万元,增长14.38%,主要是新增退休正局级领导一名,新增正处级人员一名及人员晋级晋档、公用等正常浮动。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25.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107.08万元,其中:

  (1)参政议政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双月座谈会的协商议题,市政协全会、常委会、界别协商会调研课题,本党上级组织下达的调研课题以及本党市委的重点调研课题等的调研、论证、转化等工作;以及完成中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召开的协商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

  (2)机关运行经费26.05万元。主要用于完善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机关工作纪律,继续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建设,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党建、文明单位、综合治理和档案达标等达标;工作会议、会刊印刷、财政审计、后勤服务等工作。

  (3)组织建设宣传与社会服务经费56.0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本党市委当年的组织建设、宣传信息工作和社会服务的计划。加强“四型”机关建设,通过举办学习讲座、参加学习培训等形式,为机关干部成长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完成精准扶贫任务,打造社会服务口牌,较好地树立致公人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充分利用社会主流媒体、本党市委网站集中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5.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72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 3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 53.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04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5.6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3)公务接待费1.44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减少两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533.04万元。主要是新增退休正局级领导一名,新增正处级人员一名及人员晋级晋档、公用等正常浮动。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53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3.04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53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96万元,占80%;项目支出107.08万元,占2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本级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53.9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9.56万元。包括:

  1.货物类6.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更换已到报废期电脑等开支。

  2.服务类12.9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印刷服务费、审计费开支。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排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为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包括财务会计审计、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档案管理、车辆保险、印刷服务及职工体检。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51.37万,其中车辆2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个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533.04万元。

  根据上年级绩效评价和自评结果,优先保障优秀项目3个107.0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 。反映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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